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11-036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粮都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淦锋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24人,代表股份数25,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38%。
其中现场出席8人,代表股份数25,472,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138%;网络投票16人,代表股份数30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0%。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49,3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9.8805%;反对30,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118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0008%。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25,472,35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8059%。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77,040股、反对30,604股、弃权2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746%。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