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1-临00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1年5月20日以董事会决议公告形式发出,并刊登在当天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会议于2011年6月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210,701,472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4名代表15,625,810股,合计代表226,327,282股,占总股本的47.2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表决权数。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提名牛维麟、姚焕然、王欣新续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210,701,472股同意,非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5,625,810股同意,共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张明澍、王楠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维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煤炭工业部教育司副处长、处长,科教司副司长,国家煤炭工业局企改司副司长;2000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
姚焕然: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3年至2005年任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2005年至今任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王欣新: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破产法学会会长,系《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