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1-05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概述
2011年6月9日,包括东方财富网股吧、新浪财经股吧、长江商报、上海商报等在内的多家媒体、网站报道称“……TCL集团和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月7日与山东省莱州市府签订框架协议,总投资额约30亿元,建设莱州湾风能大型发电项目(环莱州湾带)。”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该传闻不属实。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该方面的投资计划,也未与任何相关方就投资开发风能大型发电项目一事进行洽谈、协商或签订任何协议。该传闻完全不属实。
三、其他说明
1、 公司现有风险投资项目涉及新材料、新能源、能源及能源设备、清洁技术、消费类电子、电子等行业;资源开发项目主要包括亚太石油、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来拟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寻求机会,主要是用于家电产品材料的铜、铅、锌矿)等(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已披露的资源开发项目尚无实质性进展,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走势的重大信息。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与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无关联的投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走势的重大信息。
2、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提高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勿听信传言,注意投资风险。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