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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3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16,428,807股,占公司总股数580,500,000股股份的37.28%。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216,42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216,42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