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7,045,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6月22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 X X X X X 692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2 | 08 X X X X X 569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08 X X X X X 864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 08 X X X X X 074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5 | 08 X X X X X 110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6 | 08 X X X X X 301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 | 08 X X X X X 960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 | 08 X X X X X 841 |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 | 08 X X X X X 712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10 | 08 X X X X X 018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11 | 08 X X X X X 679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12 | 08 X X X X X 093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 | 08 X X X X X 443 | 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 | 08 X X X X X 068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 | 08 X X X X X 174 |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 | 08 X X X X X 204 |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张明星 王强
咨询电话:020-87550565 87550265 传真电话:020-875536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5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底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31日及2010年9 月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2,507,045,7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 月21日,除息日为2011年6 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 年6 月22日。因此,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由不低于27.4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6.91元/股。
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5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在北京等地新设5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99号),公司获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深圳市宝安区、上海市松江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将根据要求依法办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手续。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