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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1-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2011-02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每10股转增股数:10:3股

    每股转增股数:1:0.3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元/股(含税)、0.045元/股(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2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6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3日

    根据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B18版上。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截止2011年6月17日收盘,本公司总股本为431,076,646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分红派息事宜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1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以公司总股本431,076,646股为基数按10:3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本次转增的股本数额为129,322,994股,其中非流通股为60,711,436股,流通股为68,611,558股。

    转增后的总股本为560,399,640股,其中非流通股为263,082,890股,流通股为297,316,750股。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1、本次派息、转增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7日

    2、本次派息、转增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20日

    3、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6月21日

    4、本次派息发放日:2011年6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方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对于公司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45 元。

    3、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 元。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 2009 年 1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45 元;如该类股东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②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利润分配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文件;③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 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05 元。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于2011年6月20日直接计入“红豆股份(600400)”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发起人股份202,371,45460,711,436263,082,89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02,371,45460,711,436263,082,89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02,371,45460,711,436263,082,8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228,705,19268,611,558297,316,7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228,705,1968,611,558297,316,750
    三、股份总数431,076,646129,322,994560,399,640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0.11元人民币/股。

    八、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港下镇

    电 话:0510-66868422、66868278

    传 真:0510-88350139

    联 系 人:孟晓平、王辉

    九、备查文件: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