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1-1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3日 9:00
2、会议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十二层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人,代表股份共计314,286,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公司为发行主体,申请公开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主业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为提高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具体处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情况 议案 | 同意 | 否决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314,286,088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黄臻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