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美国凯德药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11-02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凯德药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与凯德药业公司签订的仅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等具体事宜还需要经过双方进一步商洽并签订正式合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尚存在因双方就合资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或其它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达成合作的风险。
2、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所涉的AFP项目用于肝癌的治疗性疫苗药物,属于国际上近几年在癌症治疗领域创新开发的技术和药物,在美国尚处在临床试验阶段。所以即使双方成立合资公司,该项目在中国能否进一步合作开发成功不仅存在技术上的风险,也存在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政策能否履行通过政府有关审批等的风险。
3、即使未来双方合作开发AFP项目用于肝癌的治疗性疫苗药物在国内取得成功获得上市许可,后续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为甲方)与美国凯德药业公司(Kite Pharma, Inc.,为乙方。简称“凯德公司”)2011年6月9日签订《AFP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签订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协议书主要内容
凯德药业公司研发的α胎蛋白(alpha fetoprotein,简称AFP)用于肝癌的治疗性疫苗药物在美国经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审评,批准进入临床研究,目前正在美国进行Ⅰ期临床试验。为促进本项目在(中国)国内转化,推进我国治疗性疫苗的发展,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AFP项目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筹资在杭州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发AFP项目。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以技术入股,占合资公司股本30%,甲方以现金入股,占合资公司股本70%。
3、乙方授予合资公司AFP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独占许可,包括专利及其他保密技术。
4、合资公司将推动本项目在中国大陆的研发进程,以本项目在中国大陆上市为长期目标。
5、合资公司具体构建及运作方式将在后续协议中予以明确与细化。
二、拟合作方基本情况
凯德公司(Kite Pharma, Inc.)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是一家私立的主要从事开发基于免疫和靶向治疗各种癌症技术、产品的生物技术公司。凯德公司的团队主要由专攻肿瘤免疫学的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等组成,在开发先进的肿瘤治疗方法方面和有关临床试验的批准、设计和实践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凯德公司网址:http://kitepharma.com)。
三、AFP项目情况
肝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简称HCC)是全世界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肝癌死亡率上升为癌症死亡的第二位。我国每年新诊断的肝癌患者约30多万例,而且发病率仍在不断上升。目前肝癌治疗方法的选择仍较为有限,创新肝癌疗法十分必要。
AFP项目是一种基于质体的DNA疫苗刺激抗体和产生肿瘤抗原反应,在HCC 和生殖细胞上高度表达的肿瘤抗原,是很重要的一个肿瘤抗原。肿瘤免疫疗法能产生对癌抗原的抗癌免疫反应,是一种能预防和治疗多种癌症的方法。治疗性肿瘤疫苗可能兼有治疗与预防作用,将成为今后肿瘤治疗的重点发展领域。
AFP属于创新专利生物药,项目研究时间至今已超过10年,进入临床试验前已经投入约500万美元。目前AFP项目已经由凯德公司负责在美国进行了多例I期临床试验,初步结果显示,证明肝癌病人可耐受AFP,AFP的免疫疗法(实际上是一种自体免疫反应的产生)是安全的,观察到受试者体内产生免疫反应,限制肿瘤发展。根据美国FDA审评要求,需要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后,通过相关审评才能获得上市许可。预计通常情况下该项目在美国完成临床试验并获得上市许可,还需投入数千万美元及5-8年左右时间。根据2010年首个获得FDA批准在美国上市的前列腺癌治疗性疫苗Provenge的情况,其研发时间长达15年。另据有关资料,现Provenge的治疗周期(三次注射)在美国的治疗费用达93000美元。
考虑到我国国内AFP研究尚属空白,在该项目现有基础上,本公司通过与凯德公司合作,在国内同步开展研究开发和新药注册工作具备相对优势。同时,通过合作对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国内开发癌症治疗性疫苗工作也将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双方签订的仅是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