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6月20日 |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27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4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6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共计派发股利2,560万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6月20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21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27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妥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3、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 元。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后金额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 元。
5、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 元。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话:0510-85215556
传真:0510-85215605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