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人民法院、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1-19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图们市人民法院、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6月14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图们法院”)(2011)图民初字第590号传票及起诉状,深圳市汉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科环保”)就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图们法院提起诉讼;同日,本公司又收到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佳木斯法院)”(2011)东民商初字第37号传票及起诉状,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农药”)就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佳木斯法院提起诉讼。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2007年5月31日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本公司向汉科环保采购絮凝剂,2007年底结算,本公司欠汉科环保267,350元,把此款结转到2009年,共欠汉科环保936,500元。本公司在2008年、2009年两年内共支付给汉科环保690,000元,还余246,550元未付。汉科环保请求图们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2、本公司向黑龙农药购买烧碱、液氯,截止2010年6月21日,本公司欠黑龙农药2,501,104.07元。黑龙农药请求佳木斯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能估计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