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蕾
从牛肉膏到染色馒头,再到近期“塑化剂”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保险专家的建议是,除严控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挑选合格供应商、加强事前检验外,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制度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
投保率不足10%
面对近期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开始关注起包装袋上“无添加剂”等字眼,但却极少留意过“本产品由某保险公司承保”这样的标识。食品安全责任险,不仅仅被消费者所忽视,同样也没有在食品行业引起足够的重视。
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使用者或第三者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适用范围较广,可以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所有环节,还可以适用于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街头食品等监管薄弱环节。该险种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往往是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一旦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赔付,受损害人群的救治问题就会得到及时保障。
事实上,在国外市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相关食品是否合格的标志之一,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道“特别”过滤环节。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提交的保险购买申请,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对于食品企业的安全认证体系非常健全,与行政性食品安全检查体系相比较,保险公司更看重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国际规范,特别是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的细节,更是核保把关的重点。
不过,尽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国内不是一个新产品,但是相关企业的投保率却非常低。苏黎世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负责人柴轶波告诉记者,“目前相关企业的投保率还不足10%。”这是因为,一方面,许多食品加工和生产经营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成本;另一方面,没有意识到通过责任保险这种手段,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并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呼吁以强制险推广
对于责任保险,国际经验通常是通过立法来强制推广,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受到损害后能获得足够的保险赔偿。业内专家为此呼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亦有强制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通过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来为食品厂商强制加一把安全锁。
食品安全责任险一旦强制推行,食品加工和生产企业有了保险公司做后盾,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赔付,不仅受损害人群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食品企业也可以避免陷入经营困境;强制保险还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事前监督和预防功能,促使其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从而防患于未然。
有业内专家曾在“两会”上建议,我国应探索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同时,给予参与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活动的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适当的政策激励。可考虑首先在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特定的领域开展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具体在操作上,专家建议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修订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列入其中;二是单独立法,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