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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1-01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20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4号文核准,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82 元/股。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0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汕头市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的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万股)备注
    汕头市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001,500
    总计1,5001,5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1.太安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太安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太安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