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1-033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已由2011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11年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6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宏坤、禚宝山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