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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1-10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93,847,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89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建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分配28,170,87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665,467.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酬人民币48万元(包括本公司和子公司2011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并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差旅费。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等5名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89,462,001股,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385,354股。

      同意:4,203,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80 %;

      反对:181,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0 %。

      七、《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现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影视拍摄基地开发、经营,影视拍摄[摄制电影(单片)]、电视剧节目制作、销售经营,影视设备租赁、高清晰度影视技术、宽带数字信息技术、网络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及相关的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文化(含演出)经纪,房地产开发,科学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综合文艺表演,百货、工艺美术品(黄金制品除外)销售,市内水上旅游客运(三国城、水浒城水上景区,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自来水的生产、销售、污水处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影视拍摄基地开发、经营,影视拍摄[摄制电影(单片)]、电视剧节目制作、销售经营,影视设备租赁、高清晰度影视技术、宽带数字信息技术、网络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及相关的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文化(含演出)经纪,房地产开发,科学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综合文艺表演,百货、工艺美术品(黄金制品除外)销售,市内水上旅游客运(三国城、水浒城水上景区,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摄影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小型餐馆,住宿,卷烟、雪茄烟零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193,8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巍律师、高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