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望个税新案
早点出台早点惠民
⊙毕 舸
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共收到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来信181封,创下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数量之最。从前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的意见梳理情况看,对3000元作为“起征点”,要求修改的占48%。多数意见还希望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据报,本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82707位网民提出了237684条意见,足见公众对这一个税草案的热情。现在的问题是,只有公众单方面热情是不够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必须有足够的悦纳民意的热情。近年来,关乎民生的法律、制度讨论有过多次。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车船税法草案,“大修”一审草案,降低了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额,使之与现行车船税额大体相当。虽然二审后的车船税法草案仍有一些难尽人意之处,但立法机关这种务实的尊重民意的态度与做法,受到舆论的一致肯定。人们都热切希望这次再议个税起征点,能同样彰显对民意尊重。
稍早几天,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草案,纳税人将获退75%的薪俸税,以6000元港币为上限。这项举措将惠及约150万名纳税人,而政府税收则会减少约53亿港元。获退75%的薪俸税是一个相当大的力度,而以6000元港元为上限,又让福利实惠更多倾斜于中低收入群体,这正体现出了公共政策发挥二次分配效应的应有之义——同样是一块钱退税,对于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效益远大于高收入群体,因此退税主体就应以中低收入者为主导。
香港特区的获退75%薪俸税草案,相信也将经历政府考量、倾听民意、最后论证几个过程,才会正式出台。从香港特区政府向610万年满18岁香港永久居民派发6000元的决定过程可以看出, 3月做出相关决议,打算9月1日开始通过银行及邮局登记,年尾开始将现金注入巿民登记户口,前后只有半年时间。内地的个税改革,即使考虑到涉及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等特殊因素,笔者以为也不宜拖延更长时间。笔者以为,立法机关应当把握几个大的原则,以照顾尽可能多的中低收入权益为立法出发点,兼顾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大致制定一个明确的立法推进表与最后立法期限。否则,个税草案每拖一天,就意味着广大中低收入纳税人要“多交”一部分本可免除的税。
个税草案迟迟划不上休止符,当然缘于个税起征点的争议持续不断,毕竟是牵扯到社会各个阶层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由于社会群体的利益多元化、立场观点截然不同,因此个税草案要经历一个慎重考量、广泛论证的过程。还有,再议个税起征点,能在多大程度上彰显对民意成分尊重,还须好事做到底,有完善的细则设计作为支撑。比如,在适当调高个税起征点之外,回应民意的呼声,探索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应被早日提上日程。但是,指望出台一部让人人满意的完美法案是不可能的,个税草案还是应兼顾立法速度与立法质量,或者说,立法质量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于立法速度。一个旷日持久无法落地的法律,意味着与现实生活绝缘时间过长,也就无从发挥执行效力。何况,由于时代形势的急促变化,不断修法早已是法律常态。
在CPI有可能再创新高的情势下,中低收入者的减负渴求日盛一日,就好比在快干了的池子里的鱼,需要的是能马上送到的解渴的水,而不是看似更高级却迟迟送不到的营养水。在个税立法上,“早点出台早点惠民”的民众热望非常强烈。
(作者系媒体人,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