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 2011-031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2011年5月30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景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郭景松、张晓玲、贺志磐、张幸彬;监事张衡鲁、郭晓春、刘国琴、余小兰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永承、武凌越、钟亮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7,11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57%。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的表决情况
(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或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股东郭景松、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为关联关系,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累计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