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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95,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83,500,00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4日;转增股上市日:2011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6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个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1,180,00074.98%  66,354,000 66,354,000287,534,00074.9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21,180,00074.98%  66,354,000 66,354,000287,534,00074.9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814,3541.97%  1,744,306 1,744,3067,558,6601.97%
    境内自然人持股215,365,64673.01%  64,609,694 64,609,694279,975,34073.0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3820,00025.02%  22,146,000 22,146,00095,966,00025.02%
    1、人民币普通股7,3820,00025.02%  22,146,000 22,146,00095,966,00025.0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95,000,000100.00%  88,500,000 88,500,000383,500,000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最新股本383,5000,000股全面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1.0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闰土大道9号四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5-8251 9278

    咨询传真:0575-8204 5165

    咨询联系人:刘波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