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目标公司评估结果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目标公司评估结果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2011-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1-3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目标公司评估结果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通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的中船重工集团在7家目标企业持有的股权的资产评估结果(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172-01至07号)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已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10053至20110059)。根据评估备案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比原评估结果略有调整,具体如下:
万元
目标企业名称 | 拟收购股权比例 | 原评估值 | 备案评估值 |
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74,342.00 | 174,655.33 |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3,910.11 | 53,830.81 |
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63,486.84 | 63,372.29 |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46,141.20 | 46,141.20 |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2,954.48 | 12,959.35 |
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974.97 | 9,056.37 |
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9.41% | 11,240.10,其中29.41%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305.71 | 11,991.81,其中29.41%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526.79注 |
合计 | 363,115.31 | 363,542.14 |
注: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原评估值系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次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系采用收益法为定价依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