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11-01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7,73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的40.60%。本次会议因董事长傅建伟先生出差由周娟英董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第十三条(原公司章程)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凭卫生许可证)、玻璃制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许可经营项目:黄酒、白酒、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的制造、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玻璃制品的技术开发;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同意257,737,112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金海燕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