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8 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1-0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2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确认和批准本行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系根据本行H股发行上市的工作安排,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而审议的程序性议案,其主要目的是由董事会对本行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作进一步确认,对相关文件的批准并对与H股发行上市相关的下一步具体工作作出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
1、批准关于本行H股招股书及全球发售的相关事宜;
2、批准关于本行H股股票及其过户登记以及中央结算系统的相关事宜;
3、批准为H股发行上市之目的、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相关会计文件;
4、批准关于本行作为海外公司在香港注册的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选举张新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行独立董事贾康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并已提出辞职,本行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新泽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新泽先生的独立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贾康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无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
批准张新泽先生自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
批准张新泽先生自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1日
附件: 张新泽先生简历
张新泽,男,汉族,194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现任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个人简历:
1975.05-1978.09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顺义县支行干部
1978.09-1982.09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金融专业学生(带薪读书)
1982.09-1987.03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综合处副处长
1987.03-2003.10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物价调查处处长、经济分析处处长、副司长、局级巡视员
(期间 1998.01-1999.06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财贸组工作)
2003.10-2004.08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巡视员,兼征信中心副主任
2004.08-2007.08 中国银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中央汇金公司派出)
2007.09 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离休、退休干部局
(期间: 2009.03 至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04 至今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