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和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1-014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和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636,112股股份,向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2,599,723股股份,向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8,526,946股股份,向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3,708,889股股份,向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781,667股股份,向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76,278股股份,向史正富发行52,297,122股股份,向杭玉夫发行11,558,083股股份,向楼必和发行2,074,52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本公司收到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8号)文件,核准豁免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史正富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114,532,957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72,147,75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