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牡霞
国务院国资委24日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 国资委将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中开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激励试点;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非上市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
除了探索试点股权激励之外,《意见》还要求央企探索建立对骨干科技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落实管理、技术等重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央企开展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激励试点工作。
为拓宽央企科技投入的资金渠道,《意见》明确,央企要在确保企业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创新科技投入体制机制,广泛利用社会资金。加强科技与金融的合作,探索利用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债券、保险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筹集科技投入资金。推动科技型企业引入民间投资、外资等战略投资者或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通过并购获得创新资源也是被鼓励的方式。《意见》指出,央企应积极利用外部科技资源,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并购等方式获取创新资源。
在科技创新的方向上,《意见》提出,要重点支持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电动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将加大对央企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意见》明确,将以资本性支出为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据国资委主任王勇介绍,国资委将加强协调,进一步争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宽松环境,出台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完善国资委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为央企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