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土地是万物生存之源、立国富民之本,承载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土地利用与管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地维系着国之命脉、民之根本,也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质量。“虽然全国‘土地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思索却贯穿着每一天。”
⊙新华社电
过度消耗低效用地的粗放型发展难以为继
记者: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是“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促节约是不是保耕地、保发展的必由途径?
徐绍史:节约集约用地既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题中应有之意,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多,特别是耕地资源不足,人均耕地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与此同时,我国用地总体上依然粗放浪费,许多地方新城、新区快速扩张,城镇低密度、分散化扩张态势明显,工业用地容积率仅为0.3-0.6,农村地区空心村、闲置废弃地普遍存在,空闲用地占村庄用地比重达10%-15%……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刚性上升,土地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显现,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未来用地形势更加严峻,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依靠“投资拉动、资源投入、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唯有切实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全面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着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减少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资源性消耗,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将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土地管理方式转变的良性互动。
对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的依赖难以为继
记者:当前一些地区出现发展缺规划空间、用地缺计划指标、补充缺后备资源问题,能否继续依靠开发后备资源解决问题?
徐绍史:“为政之要,首在足食。”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耕地始终是我们必须坚守的“生命线”,耕地保护始终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课题。要确保我国95%粮食自给率,18亿亩耕地红线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然而,由于多年高强度的土地开发,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已经十分有限,扣除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区域,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由2000年的700多万公顷锐减至不足500万公顷,且分布不均衡,依赖大规模开发后备资源补充建设占用耕地的模式已难以为继。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压力和潜力俱在,我们必须胸怀全局、积极应对,毫不动摇地把“两个最严格”土地政策摆到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土地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担当的硬任务。守住红线,要求我们坚持管控激励、开源节流并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要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耕地面积有增长、质量有提高、产能有增加、生态有改善。尤其要以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加快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永久性保护,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
忽视城乡土地权利主体平等的模式难以为继
记者:近年来,您一直强调土地向资源、资本、资产三位一体管理转变,这是否意味着资产化、资本化进程加快,使土地开始牵涉深层次的经济社会问题?
徐绍史: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土地资产、资本属性不断显化和强化。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乡人地格局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地方政府、企业、集体、个人等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土地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土地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尽快实现从单纯的资源管理向资源、资本、资产三位一体管理转变,高度关注土地资产和资本化背景下的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增强土地管理的权益保护意识、民生保障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因势利导,改革创新,不断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强化服务监管,确保土地政策惠及民生。
要立足从长远和根本上保护权益,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从长远看,要通过健全土地产权制度,统一交易规则,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土地权利主体平等,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惠民生,还要确保农村土地整治真正惠及“三农”,土地整治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足额返还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