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方向 公告编号:2011-26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24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江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8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011年6月3日,本公司向内江中院提出申请,因本公司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各债权组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未予通过,但该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其经营方案也具有可行性,请求内江中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内江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11年6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8号, 裁定如下:
一、批准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方向 公告编号:2011-27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批准财产处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11年6月24日收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江中院”)(2011)内民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管理人于2011年6月3日向内江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批准《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内江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理人制作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予以认可。
特此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