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路演回放
  • 4:焦点
  • 5: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公司·融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
    (暨2010年年会)决议公告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2011年6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
    (暨2010年年会)决议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1-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3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 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355,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3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8: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 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355,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1-04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31号文《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1年3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7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94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071,911.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5,928,088.80元,其中:股本35,000,000.00元,资本公积840,928,088.8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3月21日出具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22号)审验确认,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5,928,088.80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44,223,3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为531,704,788.8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5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96,593,282.76元,剩余279,512,475.72元(含存款利息收入177,669.68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邳州年产18 万吨配合饲料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5,586,185.08元;

      2、永州年产30 万吨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2,100,121.38元;

      3、年产3 万头原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7,201,830元;

      4、株洲年产36 万吨全价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98.5元;

      5、成都年产18 万吨配合饲料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元;

      6、武汉年产18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9元;

      7、从超募资金中提取517,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提取14,704,788.8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截止2011年12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78,858万元,闲置资金约8,735.5万元,明细如下:

      1、邳州年产18 万吨配合饲料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2,600万元;

      2、永州年产30 万吨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3,601万元;

      3、年产3 万头原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1,000万元;

      4、成都年产18 万吨配合饲料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1,534.5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了满足公司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缺口,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利息支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355,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使用87,355,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6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276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355,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还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