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1-029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20 |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8 |
●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5日 |
● 除息日:2011年7月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11日 |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2011年7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733,521,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共计派发股利146,704,269.40元。
(四) 扣税情况:对无限售条件股份个人股东,由登记结算公司按派发现金红利金额的10%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18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2011年7月11日(即红利发放日)之前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QFII在提供以上合法证明文件原件的同时,还需要提供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本公司,经本公司核准确认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2元;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不代扣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5日 |
(二) 除息日:2011年7月6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11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公司其它股东的红利委托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上海市大连路1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1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1-030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2:00
3、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大酒店4楼劲松厅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4、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6、关于批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免去王志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葛琼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1:30-2: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2: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连路1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联系人:徐先生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
附件一: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8统一表决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 |||
| 2.1 | 交易对方 | |||
| 2.2 | 交易标的 | |||
| 2.3 | 交易价格 | |||
| 2.4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 |||
| 2.5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6 | 发行方式 | |||
| 2.7 | 发行数量 | |||
| 2.8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9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2.10 | 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11 | 上市地点 | |||
| 2.12 | 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 2.13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4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5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 |||
| 6 | 关于批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7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8 | 关于免去王志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葛琼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820 | 隧道投票 | 22 | A股 |
2、表决议案
买卖方向为买入。
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99 | 总议案 | 99.00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2.1 | 交易对方 | 2.01元 |
| 2.2 | 交易标的 | 2.02元 |
| 2.3 | 交易价格 | 2.03元 |
| 2.4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 2.04元 |
| 2.5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5元 |
| 2.6 | 发行方式 | 2.06元 |
| 2.7 | 发行数量 | 2.07元 |
| 2.8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8元 |
| 2.9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9元 |
| 2.10 | 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 2.10元 |
| 2.11 | 上市地点 | 2.11元 |
| 2.12 | 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2.12元 |
| 2.13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2.13元 |
| 3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审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 5.00元 |
| 6 | 关于批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6.00元 |
| 7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元 |
| 8 | 关于免去王志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葛琼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8.00元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以对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进行投票为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隧道股份”的投资者如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820 | 隧道投票 | 买入 | 1.00 | 1 | 同意 |
| 738820 | 隧道投票 | 买入 | 1.00 | 2 | 反对 |
| 738820 | 隧道投票 | 买入 | 1.00 | 3 | 弃权 |
5、计票规则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