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在全球已有百年历史,我国则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启动,2000年正式确定了“企业年金”这个名称,2004年通过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基本构架,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正式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企业年金制度的了解,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问题窥得全貌。
一是为何要建立的问题。企业年金制度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民本制度,也是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三者责任高度统一的公共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职工在退休之后能有相对体面的老年生活,不至于与退休之前的生活水准产生太大的反差。对于政府而言,目的是要通过保障国民的退休生活质量进而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企业而言,目的是要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实现合理利税安排;对于个人而言,则是借助政府的力量,依靠企业和自己的共同参与,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好的财务保障。三者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二是如何建立的问题。随着全球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政府在提供国民养老保障方面的压力持续加大,大有独木难支之势,建立企业年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就日益迫切。因此,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优惠的推动性政策,采取政府定制度、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和共同受惠的方式来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其中,政府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缴费的税前列支政策和对个人缴费的税收递延或减免政策来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与热情,并通过强制(比如,澳大利亚、日本和新加坡都是强制缴费)或自愿(比如,欧美国家是以自愿缴费为主)的方式来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目前,我国采取自愿的方式,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企业缴费在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员工缴费独立计税,领取时不缴税。企业则是出于留存核心人才和提升长期核心竞争力的目的,以及理应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结合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进行统筹考虑,通过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既能保持和增强企业自身的长期发展活力,又能通过税优政策合理控制成本,从而实现共赢。个人是最直接的受惠者,可以根据自身财务资源的长、短期需求状况来统筹规划,力所能及地参与个人缴费,为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质量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三是如何管理的问题。企业年金是为国民提供养老保障的保命钱,各国政府对其都有很严格的缴费和领取规定,对其投资运营也有很严格的管理规定。我国目前规定企业年金的运作需要由受托管理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共同参与,每个管理机构都需要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严格资质审批后方可执业,从而确保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同时,企业年金被称为“基金中的基金”,通过甄选专业投资机构中的优秀机构来进行规模化投资管理,因此具有较强的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我国企业年金资产自市场化运作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11.43%,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