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1-23\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8日9:30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夏桂兰副董事长
6.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682,185,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001,24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184,25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185,49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185,49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82,185,49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67,930,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6,793,054.10元。
表决情况:同意682,185,49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682,185,49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逐项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子议案。
7.0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709,249股,同意32,709,24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02审议关于公司向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709,249股,同意32,709,24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03审议关于中信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709,249股,同意32,709,24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04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安建设有限公司峨嵋象城二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547,437股,同意32,547,4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05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瑞明广场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547,437股,同意32,547,4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06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锰酸锂等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32,547,437股,同意32,547,4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巍、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