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A股)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临2011-009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潘高寿药业”)于2011年6月28日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银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银基集团”)签订无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本着做强做优“潘高寿”饮料类品牌,并使之走向更广阔的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宗旨,双方就银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潘高寿药业属下广州市潘高寿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天保公司”)合作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1、银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将以增资参股方式向天保公司进行增资;如果增资事项得以实现,在增资完成后,银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潘高寿药业将分别持有天保公司不超过50%的股权,且双方持股比例一致。
2、天保公司的企业价值须经双方认可并具备证券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天保公司为潘高寿药业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在中国生产、销售潘高寿品牌的保健品,包括凉茶及保健饮品。
银基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通过其在国内的渠道经销五粮液酒系列、永福酱酒、国窖1573、山西杏花村汾酒系列、贵州鸭溪窖酒系列、其他酒类产品及中国香烟。
据本公司董事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尽释及确信,银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并为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概无关连之独立第三者。
该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文件,并不构成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承诺。最终双方能否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应履行信息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