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关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2011-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1-0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951号《关于核准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上述批复主要内容为: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持有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24,760,000股股份,约占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事宜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