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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 ST黑化 编号:临2011-027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888,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98%,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公司持有194,781,133股,占总股份的49.95%;流通股股东1人,持有股份1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潘兴高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此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黑化 公告编号:临2011-028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

      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石化”,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翔鹭石化将注销法人资格,翔鹭石化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将由吸收合并后的本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已于2011年6月1日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可以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人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联系人:张连增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

      联系人:张连增

      邮编:161041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传真号码:0452-6884895

      联系电话:0452-8927290

      联系人:张连增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与本公司的权利义务将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