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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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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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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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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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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1-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1-03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于2011年6月28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计划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制造基地。

      2、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投资方案、实施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的具体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须经双方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并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该协议的履行和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履行相应的规定程序和手续后方可取得,因此项目的实施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计划的投资总额51亿元人民币为公司初步拟定的在坪山新区的投资总额,实际投资总额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会有所调整。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

      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为深圳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位于深圳市东北部总面积约168平方公里的坪山新区实施行政管理。

      乙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基础

      为充分利用坪山新区良好的市场环境、产业环境和政策环境,发挥公司在产业、技术、资金、管理上的优势,在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加强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乙方将坪山新区作为重点投资和发展地区,积极推动建设公司生物医药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51亿元人民币。

      甲方对乙方在坪山新区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成立由双方高层领导组成的合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后,公司将在坪山新区投资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基地,有助于解决公司长期发展所面临的场地不足的问题,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投资方案、实施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的具体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须经双方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并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该协议的履行和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履行相应的规定程序和手续后方可取得,因此项目的实施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计划的投资总额51亿元人民币为公司初步拟定的在坪山新区的投资总额,该投资将分期实施,实际投资总额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会有所调整。

      4、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协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