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1-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编号:临2011--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接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针对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公告如下:
2009年9月18日,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9,088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9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124万股)为质押物,与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和《质押合同》。
2011年6月27日,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了上述股权质押,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