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3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处置计划的议案》 ,同意江都市国土部门收储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位于江都市开发区建都路西侧、舜天路北侧24,249㎡土地资产。2011年6月27日,江都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乙方)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以下简称“《收购合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代表市政府收回乙方坐落于仙女镇舜天路北侧、建都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为38,114.2㎡(折57.216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24,249㎡(折36.37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储备土地。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江国用(2003)第0500号。
2、收购补偿费:经市政府同意,甲方收购乙方24,249㎡(折36.37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收购补偿费总额为1,775万元。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土地使用权办理注销登记。在甲方全额支付收购补偿费后30日内,乙方交净地给甲方。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全资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是根据江都市新的总体城市规划进行的,经测算,预计公司上述土地资产的收储收入扣除有关资产成本与清理损失后的收益约1500万元。上述收益将计入本公司2011年二季度损益,本事项对公司2011年上半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