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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1-02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在上海浦东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24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葛培健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安排。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1年7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1-02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2
    每股转增股数0.2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28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1152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5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7月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14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至2011年7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转增2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2元,共计派发股利39,859,2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415,200,000股,增加69,200,000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5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6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7月7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14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四家股东之外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1)对于自然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152元; (2)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28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如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1)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2)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年度分红派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原件;(3)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公司按相关规定要求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128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按时向本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照分配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配股本总数与本次分配股本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数股,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346,000,000100 69,200,000 69,200,000415,200,000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346,000,000100 69,200,000 69,200,000415,200,000100
    三、股份总数346,000,000100 69,200,000 69,200,000415,200,000100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415,2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5499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浦东建设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8206677-219/209

    九、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1-02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8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24楼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206677-209

    邮编:200122 传真:(021)68765759

    5)登记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我单位 /本人 出席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者持股数: 委托者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投票事项的指示(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弃权、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