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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洞察六大陷阱 远离非法发行证券、基金
  • 关于首批授权11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
    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关于2008年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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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察六大陷阱 远离非法发行证券、基金
    关于首批授权11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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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察六大陷阱 远离非法发行证券、基金
    2011-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监局投资者教育】

      前几年,“原始股”的暴富神话以及非法基金承诺的高额收益,曾经让大量投资者跌入非法证券活动的陷阱,并在部分地区形成蔓延势头。证监会依托地方政府,大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有效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则在不断升级违法手段,企图逃避打击。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投资者急于求富的心理,不惜血本对公司形象和实力进行全面包装,以国家大力发展的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为卖点,以境外上市、创业板上市和境外基金为幌子,以承诺上市、高额收益和允许退股为诱饵,以熟人为“宰杀”对象,蛊惑投资者购买其发行的证券或基金,给投资者造成惨重损失。要有效识别非法发行证券或基金陷阱,请牢记以下招数。

      “游戏规则”陷阱

      不法分子往往以假乱真,诈称发行股票已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批准,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合法的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由证券公司承销,购买股票应通过证券公司;发售基金必须公告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发售。

      投资收益陷阱

      投资的基本规律是收益越大,风险越大。不法分子为吸引投资者,曲解投资规律,承诺高额收益,却刻意隐瞒投资风险,严重误导投资者。如发现有公司或个人宣称或承诺高额投资收益,而投资者却不用承担相应风险,那意味着这很可能是一个投资陷阱。合法发行的证券、基金,其收益与风险对等,不存在承诺收益的情形。

      “空壳”公司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空壳公司招摇撞骗,营造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投资者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相关公司是否注册、注销,必要时应前往公司经营地进行走访,以查明是否“空壳”公司。如“公司”未取得工商登记或注销后仍以“公司”名义经营,则有欺诈嫌疑。应当强调的是,公司的工商登记仅是“准生证”,不是其经营行为合法的证明。

      山寨中介陷阱

      不法分子还会设立山寨网站,以近似的名称或网页,冒充正规证券公司或银行网站,招揽客户或实施诈骗。投资者应注意正确输入证券公司、银行网址,核实其是否为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查看是否有工商红盾登记等信息,并查询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确认是否合法机构,切勿掉入山寨中介设置的陷阱。

      收款账户陷阱

      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业务,应使用公司收款账户,如投资者发现有机构要求将资金汇入个人银行账户的,应当格外小心,拒绝付款。

      “杀熟”盛行陷阱

      为提高发行证券、基金的命中率,“兔子大吃窝边草”的现象愈演愈烈,不法分子利用其公司负责人的忠实“粉丝”、业务员以前的老客户,疯狂“杀熟”。对此,投资者千万不要碍于情面,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有没有可疑点,还要货比三家,决不能一时冲动,仓促决定投资。

      以上只是识别非法发行证券、基金的一般流程。由于犯罪手法花样百出,投资者还需要摆正投资心态,少点贪心,多点耐心、细心和防范心,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1.抑制非理性贪念

      投资各种金融产品,无非是为取得投资收益,但应谨记收益与风险同在,盈利与亏本并存。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部分投资者只赚不亏的投资心态,“创设”所谓零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不仅信誓旦旦许诺,还在合同中明确列示,很多投资者不由信以为真,掉入自己贪念铸成的陷阱。

      2.树立风险责任意识

      “买者自负”是资本市场一项基本的风险法则。很多案件发生前,如果投资者事前能向朋友、同事了解,在签定合同和支付款项时能冷静一些,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日后不断奔波却效果甚微的被动局面。

      3.寻求证券监管部门帮助

      向证券监管部门求助,在任何时候都不显得多余。特别是在投资前,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或是查询其官方网站,都有助于核实有关机构的资质或辨认其行为性质。

      4.通过搜索引擎查询该公司及类似产品的负面信息

      如是否有投资者投诉,是否与其他公司发生纠纷等。即使发现网络上关于该公司正面的评价或报道,也应保持适当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