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1-007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30日上午在南京金陵饭店九楼九华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4,457,2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8.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杨斌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468,134.6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8,982,047.82元。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2010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898,204.78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00,788,431.88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9,872,274.92元。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股东利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9,872,274.92元,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201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37,261,502.62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3,599,613股,占99.5085%;反对:857,640股,占0.4915%;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其审计费用。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7,253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因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此事项有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金陵集团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31,306,253股。其中,同意:31,306,253 股,占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闰年不超过366天)。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申报发行相关事项;2、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发行申报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信息披露公告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等。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6,853股,占99.9998%;反对:400股,占0.0002%;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运营资金需要,在2011-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金额,分期与各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贷款及资产抵押手续。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74,457,253股。其中,同意:174,456,853股,占99.9998%;反对:400股,占0.0002%;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杨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