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1-01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30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71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3%、97%股权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交易金额为7,98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1年6月15日刊载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关联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87,898股。同意的股数1,487,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数0股;弃权的股数0股。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1—01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4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9,718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追加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在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基础上,以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为质押为其中6,235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追加担保;以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0万股股份为质押为其中的3,483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追加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之自查和整改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按照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闽证监字[2011]19号)要求,公司于2011年4至6月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活动,并根据自查结果形成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之自查和整改的报告》,该报告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