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1-2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2011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补选林晓晶、刘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详见公司201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通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30日在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建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23,513,412股,占公司总股份19.31%。按照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享有表决权,代表公司股份数23,513,412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29,625.0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001,876.34元。因公司亏损,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份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七、审议了《关于补选两名董事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产生两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林晓晶,得票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刘杰,得票23,513,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省浙经律师事务所徐光律师、章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