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1-02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倪晓滨董事因出差委托杨有陆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关于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互保合作关系,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三年。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西虹东路支行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三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1-02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11,000万元,其中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8,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8,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为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2,3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乌鲁木齐黑龙江路23号,注册资本壹拾肆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海华,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制水、供水、二次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水务工程等。该公司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9,759万元,负债总额154,605万元,资产负债率53.36%,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总股本4,470万股,其中新疆城建持股3,34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74.72%。该公司注册于乌市过境公路1号,法定代表人齐广和,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沥青等。截止201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618万元,负债总额4,442万元,资产负债率46.18%,净资产5,17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合作关系及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本次两项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7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