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1-2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本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1,203,972,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039,727.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扣税后,A 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09元;B股个人股东和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09元。
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1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币=0.8361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股息红利所得税有关政策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 号),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 〕 3 号)、《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 号)和《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 号)。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1年7月11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1年7月11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1年7月13日(最后交易日2011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息于2011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xxxxx845 | 华侨城集团公司 |
2、B股股息于2011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在2011年7月13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其他说明事项
如果本公司B股股东中存在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最晚于2011年7月29日前(含当日)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公司将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由此给相关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吴勇军、孟炼
咨询电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真电话:0755-2660113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