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48 股票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1-03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和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有限”)分别于2011年4月1日和2011年5月11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公司拟向上汽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741.SH)1,552,448,271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60.10%)。为此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以下简称“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并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020号、111021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要求公司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由于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系因公司根据《重组协议》的约定向上汽集团和工业有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致,公司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无法在《补正通知》要求的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期报送有关补正材料。有鉴于此,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并将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以及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