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1-02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顺洁柔”)因所得税率调整,公司应补缴2010年所得税款5,556,750.11元。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中顺洁柔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44000865)。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中顺洁柔2009年因同时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二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选择采用减半优惠政策缴纳所得税。2010年第1至第4季度按高新技术15%的所得税率向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东升分局预缴了企业所得税。
由于中顺洁柔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在2011年6月28日完成的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东升分局要求中顺洁柔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需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中顺洁柔因税率差应补缴所得税为5,556,750.11元,扣除已预缴所得税后实补缴所得税为5,037,582.55元,将减少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56,750.11元。补缴税款将计入2011年当期费用,会对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谨慎起见中顺洁柔将按25%的税率计提并预缴2011年企业所得税,2011年度中顺洁柔实际适用税率将根据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确定。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