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11-01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产生亏损,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33,563,388.35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694,053.5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条的规定,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告详见2011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
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7月5日停牌一天,自2011年7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 “*ST金花”变更为“ST金花”,股票代码仍为600080,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11-01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金花大酒店")股权抵偿占用公司资金,同时公司与金花投资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大酒店两年,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大酒店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大酒店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该委托经营期于2008年5月到期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大酒店,委托经营期两年,至2010年5月。在此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大酒店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大酒店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上述委托经营期于2010年5月15日终止,双方委托经营关系解除。截至目前,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已弥补金花大酒店以前年度亏损金额为6230.76万元,尚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800.91万元。
对于上述尚未弥补亏损,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弥补亏损计划安排如下:
1、在2011年8月底前,弥补金花大酒店亏损800万元;
2、在2011年10月底前,弥补金花大酒店亏损1000万元,总额至1800万元;
2、在2011年12月底前,弥补金花大酒店剩余亏损金额,总额至2800.91万元。
公司将督促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