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1-040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4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2 日
●除息日:2011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 7月 18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932,921,505股为基数,每10 股派0.36元(含税),每股派现0.036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现0.324元,每股派现0.0324元。派现总金额为 33,585,174.18 元(含税)。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2日
2、除息日:2011年7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 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证券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及四川汉都铁路实业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的红利发放按上述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发放办法办理。
3、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机构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6元;个人投资者按税后现金红利发放,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24元;QFII按税后现金红利发放。
六、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6楼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9
九、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公告编号:2011-04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根据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调整“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7.3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7.26元/股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 P=(Po-D+A×K)/(1+N+K)。
其中: P为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Po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将在2011 年7 月1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0 年度每10 股派发0.36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根据上述约定,“川投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7.3元/股调整为17.26元/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