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963号文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信银行”)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8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信银行全体A股股东(A股总股本26,631,541,573股),按照每10股配2股的比例配售。本次A股配股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7月5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A股配股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5,326,308,314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结合联合主承销商网下认购数据,本次A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 无限售条件 股东认购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A股股东认购合计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有效认购股数(股) | 5,230,855,416 | 98.21% | 42,767,068 | 0.80% | 5,273,622,484 | 99.01% |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元) | 17,418,748,535.28 | 98.21% | 142,414,336.44 | 0.80% | 17,561,162,871.72 | 99.01%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A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中信银行配股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5,326,308,314股。其中无限售条流通A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5,283,541,246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42,767,068股。本次中信银行原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3.33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本次A股配股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8日,T日)收市,中信银行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26,631,541,57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7月5日,T+5日)A股有效认购数量为5,273,622,484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561,162,871.72元,占本次A股可配股份总数5,326,308,314股的99.01%,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A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A股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1年7月7日,T+7日)即为A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A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A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1年6月2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A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联 系 人:罗焱、王珺威、王立、程倩宁、唐弋宇、石传玉、常唯、耿园园、罗婷
电 话:86-10-6555 8000
传 真:86-10-6555 0809
2、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 系 人:杨有燕、陈石、朱镇、叶平平、郑淳、孙晓刚、么博、严薇
电 话:010-6083 8888
传 真:010-6083 365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4层
联 系 人:林隆华、刘飞峙、王鑫、郭允、高书、陆涵、谭汉豪、边思敏
电 话:010-6505 1166
传 真:010-6505 8137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