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香港交易所
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期市动态
⊙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7月6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和期货期权世界(FOW)联合主办的“中国及全球衍生品市场发展论坛”期间,大商所与香港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和香港交易所总裁李小加分别代表两所在合作谅解备忘录上签字。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在仪式致辞中表示,作为一个新兴的、成长中的衍生品交易所,大商所高度重视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刘兴强说,能与香港交易所建立合作关系,学习和借鉴港交所的先进理念和经验,非常高兴。他同时表示,备忘录的签署将为双方打开一扇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大门,促进双方今后在信息共享、技术交流、产品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目前,大商所已与包括香港交易所在内的17家全球同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香港交易所总裁李小加在致辞中表示,当前交易所间的合作已成为非常重要的发展主题,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商品生产国和大宗商品消费国,在商品交易领域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香港交易所虽然是世界上最大市值的交易所,但目前主要以股票和股票指数产品为主,商品期货是香港交易所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包括外汇、商品及商品指数在内的各类衍生品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要通过相关品种上市交易创造属于中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他说,商品指数的开发是两家交易所合作探讨的主题,两家交易所的合作非常广泛,目前,双方已在多个方面进行接触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