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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5版:信息披露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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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2011-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1-049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玉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0,967,9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27%。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0,967,95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周游、徐向红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7 月0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1-050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1年7月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廖兵先生、郏爱军先生、卞忠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工作,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廖 兵,男,38岁,大专学历,曾任职于蚌埠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任职于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管理工作。

      卞忠元,男,38岁,高中学历,1995年至1999年任职于盐城市义丰纺织器材厂;2000年至2005年担任常州南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苏州海陆重工销售副总;2010年起任职于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管理工作。

      郏爱军,男,44岁,高中学历,1998年11月起任职于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工作。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除郏爱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玉忠配偶之妹夫,并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余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拟任职副总经理的履历等材料,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聘任廖兵、郏爱军、卞忠元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