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1-2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的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的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总站停车场土地由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拟进行搬迁(详见公司临2011-20号公告、公司临2010-17号公告及公司临2009-17号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实施方案的批复》(洪府厅字[2011]272号),经南昌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搬迁方案”),搬迁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搬迁方案指导思想:根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长途客运、南昌公交总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公交”的定位,科学合理配置公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线路及站场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施老站搬迁,加快新站建设。
二、 搬迁原则与工作步骤:
1、整合场站和班线资源。在中介机构完成对南昌公交总公司下属的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资产审计、评估程序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公交总公司就资产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由本公司收购南昌公交总公司下属的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先行交接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的资产、业务、人员,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在上述资产交接的同时,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南昌至安义的客运班线经营,南昌公交总公司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南昌至安义班线的经营权及相关资产。
2、实施搬迁。南昌长途汽车总站的所有运输班线、车辆,分别分流至昌南客运站、洪城客运站、徐坊客运站和青山北站(徐坊客运站和青山北站为本公司下属汽车站)。
3、按照南昌市政府公路客运枢纽场站“四站一中心”规划(即新建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高新客运站、双港客运站,公司下属的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改建成南昌公路枢纽信息管理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加快新站建设;
4、新站建成投入运营的同时,关闭相应的老站(公司目前租赁经营的长安客运站、公司所属的徐坊客运站、青山北站及上述提及的洪城客运站在新客运站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关闭)。
三、 政策扶持
1、 原则同意长途汽车总站搬迁后的土地按照规划要求变性为商业办公等经营性公建用地;
2、 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后的经营发展,南昌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扶持。
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与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公交总公司就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的具体事宜正在积极协商当中。搬迁可能涉及由本公司收购南昌公交总公司下属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事项,本公司将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长途汽车总站搬迁实施方案的批复》的要求,经中介机构对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在与南昌公交总公司就资产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收购南昌公交总公司下属的昌南客运站和洪城客运站。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将根据搬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搬迁方案中有关南昌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建设事项,因新客运站场建设工作涉及土地、规划、城建、行业管理等政府相关部门,其组织实施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