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1-01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2011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否。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扣税后派发金额:公司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实行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共计分配25,680,000.00元。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4日,除息日:2011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3、联 系 人:黄建辉、苏韶霞;
4、咨询电话:0755—26971630,26723697;
5、传真:0755-2697163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委托代理权益分派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